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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何不美美与共

【文化评析】

这两年,南北稻香村之争甚嚣尘上:为了商标权的归属,各说各的理,谁也不服谁。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苏州稻香村此后提交复议,请求撤销这一保全裁定,同时提供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几天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再次下发裁定文书,解除了对苏稻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这意味着,苏州稻香村可以继续在电商平台上使用“稻香村”标识。

“村径绕山松叶暗,野门临水稻花香。”南北稻香村之争,恐怕很难说谁正宗谁盗版、谁李逵谁李鬼。“苏稻”可以溯源至清乾隆年间的苏氏糕点铺,取名自《红楼梦》大观园里荣国府大奶奶李纨的居所“稻香村”;而“北稻”起源于1895年,金陵(今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门观音寺打出“稻香村南货店”的字号,售卖南味食品。古时物流闭塞、市场割据,各卖其货、各香其香,倒也相安无事。因此,江浙人可能更认可“苏稻”,而北京消费者可能对“北稻”更有感情。

正因为尊重了以上历史,南北稻香村的官司才历经“十年之痒”而未曾休止。

当然,曲艺有流派之争,武术有门户之斗,老字号商家之争也不算稀奇。时移世易,规则更迭,市场开放了、商品流通了,原本相安无事的同名或近名的老字号在知识产权上陷入尴尬境地——争地盘、争利益、逾越边界的例子也不少。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既强调注册申请优先,又强调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南北稻香村之争久拖未决,说明这不是个简单的判断题。

不过,有两点可以肯定。第一,“苏稻”和“北稻”不存在本质上的真伪之争。双方在市场上应该摒弃零和博弈的思维,非要在名号上争出结果,可能延误了升级发展的契机。第二,只要廓清边界、厘清是非,同名的老字号完全可以试着“共享”权益。具体说来,一方面,南北稻香村亦曾有过漫长的合作“蜜月期”;另一方面,刚刚落槌的加多宝与王老吉“红罐之争”或可成为类似纠纷的殷鉴。既然剑拔弩张解决不了问题,不妨平心静气喝杯咖啡——共赢互利是商道之本。

老字号既是工艺与商品的流转,更是文化和历史的传承;既代言着市场商誉,更寄寓着价值情怀。在呼唤“中国制造”、推崇匠人匠心的年代,保护好老字号、创新出老字号,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由之路。有数据显示,201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的平均年龄为93.71岁,其中100岁以上的“老字号”有206个。做成百年老字号千难万难,保护并传承好百年老字号,既要有历史的情怀、时代的视野,更要有法治的底蕴、人文的情怀。从这个意义上说,南北稻香村何不“美美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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