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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公示

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0号)要求,我局联合财政部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遴选工作。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台州市、济南市、上海市徐汇区、无锡市、东莞市、石家庄市、天津市东丽区、重庆市江北区、大连市、泉州市等10个城市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城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运用促进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5316、62083720


传真:010—62086561


电子邮件:ipyunying@126.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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