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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应开放尽开放(知识产权报)

知识产权信息是一座金矿,需要强化传播利用,充分发挥其价值。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实现数据的普惠开放。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实现知识产权数据开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数据的普惠开放,实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战略价值,是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是实现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的重要基础。”在近日举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数据开放,截至目前,全面开放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基础数据,同时,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数据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了数据供给效能。

持续提升数据开放力度

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增开放4种地理标志数据,数据开放种类增加至59种,基本实现了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的应开放尽开放。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以及首批试点的具有知识产权数据加工处理及分析利用能力的企业单位免费提供标准化数据;向电商平台开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共享试点,助力平台和商家提升知识产权备案维权的效率。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数据服务系统进行了整合优化,升级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数据下载带宽从200M提升至800M,目前已经正式上线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力度,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了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施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在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的基础上,明确了知识产权数据“以开放共享为原则,不开放共享为例外”“实现知识产权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应共享、尽共享”的工作目标。

继续发挥数据战略价值

知识产权数据在战略决策、情报线索、商业应用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实施方案》多次提到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供给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

为更好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区域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深度挖掘和分析利用,帮助科研团队优化研发路径、提升研发起点、优化专利布局、提升技术转化效率、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同时,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及创新发展需要,开发专题数据库,助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为强化对乡村振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开展信息公共服务,助推农业技术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农业产品品牌化。围绕地理标志兴农,开展信息查询检索等公共服务。

“目前,我们正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助力知识产权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王培章介绍,接下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扩大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供给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共享电商试点范围;制定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电子证照标准,扩大网上应用场景;加强局相关数据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互联互通,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跨部委跨行业互联共享,使知识产权数据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有效利用,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数据的战略价值。(记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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