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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和加多宝,冤冤相报何时了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纷争从2008年正式打响以来一直纠缠不断,争完商标争包装,争完包装争广告,冤冤相报,何时是了啊。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争端焦点之一:107罐”广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原告王老吉公司诉称,被告发布的“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与客观事实不符。王老吉公司表示,在数据的真实性上,被告称广告数据来源于《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况分析报告》,而据该报告显示,分析报告统计的对象不仅包括“加多宝”凉茶,还包括“王老吉”凉茶,以及一面印有“王老吉”一面印有“加多宝”的另外两种凉茶。也就是说,加多宝公司使用70%这一数据,实际是加上了“王老吉”品牌凉茶的市场份额。而被告加多宝公司的涉案广告语并未体现该信息。这样的信息,容易诱导消费者形成错误认识。普通消费者看过该涉案广告内容,会得出“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其中7罐是加多宝凉茶”的结论,或者得出“加多宝牌凉茶的销售市场占有率超过70%,“王老吉”等其他品牌凉茶市场占有率不足30%”的结论。再加上广告中标注的看似准确、权威的“数据来源”,普通消费者极容易信以为真。
      
被告加多宝公司则辩称,涉案广告发布于20133月,判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应以该时点为依据。根据中国行业协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况分析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并销售的凉茶占整个凉茶市场份额的72.96%;尼尔森公司出具的《尼尔森零售数据确认函》显示,20131月至12月,“加多宝”罐装凉茶的销售份额为70.8%。上述可靠数据可证明“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来自加多宝”广告语真实客观。
      
重庆五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加多宝公司未准确、全面地引用数据来源信息,因此无法证明广告发布时“加多宝”凉茶以罐计量的市场销售份额超过70%。由此判定这一数据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即“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这一广告为虚假宣传,加多宝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赔偿王老吉公司经济损失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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