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6日举行的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作专题发言时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且低成本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跨境金融贸易和基础工程建设、国际物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国际纠纷不断增长,仅依靠各国原有的司法制度以及仲裁、调解、协商等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一带一路”市场主体对跨境纠纷解决的需求。构建公正高效便利的“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需要沿线各国通力合作,共商共建共享,推动国际法治前行。
刘贵祥表示,中国法院将积极适用互惠原则,便利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若干问题的规定》,将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互惠原则具体适用的标准,增进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的便利度和透明度。
据悉,在加强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国际司法合作,推动跨境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方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参与国的司法合作,推动建立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构建以判决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为重点的覆盖面广、及时高效的国际司法协助机制,并适时推动将国际商事调解协议纳入中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特别程序的适用范畴,促进跨境纠纷解决以及执行机制的便利化和统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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